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20條 法規: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20條 戒護人搭乘航空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檢具執行機關證明文件辦理搭乘航空器手續。二、不得攜帶武器進入航空器,如攜帶武器,應辦理託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