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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115條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或違反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者,除依本法處罰外,民航局得撤銷其發給之航線證書或暫停其營業之全部或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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