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52條 法規: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五章 附則 第52條 依本規則申請時所檢附之各項文件為英文以外之外文者,申請人應檢附中文節譯本;外文文件並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授權之機構或中華民國公證人之驗、認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