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6條 法規:基隆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6條 本辦法核准之船舶,由船長指揮進出本港或移泊,但船長仍可視情況僱用引水人,引水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