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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港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航港局依國際海事組織或其相關機構頒布之港口國管制程序及其內容規定,對入、出商港之外國商船得實施船舶證書、安全、設備、船員配額及其他事項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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