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8條 法規: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8條 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船舶,於一年內未進出本港者,應依第四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核准後,始得不適用強制引水之規定。經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之船舶,於一年內未進出本港者,應依第四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核准後,始得不適用強制引水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