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3條 法規: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3條 一千總噸以上之油輪及化學品船進出本港適用強制引水規定。港區內從事加油作業未滿三千總噸之雙殼船舶,不適用前項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