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評議規則 第9條 法規:海事評議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第9條 海事評議小組委員、執行秘書、海事檢查員均為無給職。但非任職於航政機關之遴聘委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必要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