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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各港務局及所屬機構隨同轉調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繼續任用之交通事業人員,其任用審查及考成審定由港務公司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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