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管理規則 第39條 法規:遊艇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七章 登記與註冊 第39條 遊艇所有人應自行認定船籍港或註冊地。遊艇不得與註冊或登記在先之船舶同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