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6條 法規: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長度未滿二十四公尺客船之特別條件 › 第三節 井圍甲板客船 第66條 井圍甲板客船井圍部分之甲板應水密。除航行內水航線者外,其在靠近艉部甲板全長三分之二以內之舷牆上,應具有不低於附件八規定之舷牆排水口面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