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13條 法規: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13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七月五日修正發布第七條第二項有關非自用遊艇之船舶號數或小船編號規定,自發布日起一年後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