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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運送業聯營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船舶運送業申請實施聯營,應擬具聯營計畫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一、申請書。
二、聯營組織章程或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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