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64條 法規: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客船艙區劃分載重線 第164條 在內水航行之客船,除應依照第六章各條規定勘劃載重線外,並應依照客船之構造、穩度及艙區劃分規定勘劃艙區載重線。前項客船因噸位、型式、性能或其航線,依規定有不切實際或難以實施時,航政機關得酌予放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