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7條 法規: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航行國際間裝載木材甲板貨物船舶之載重 第157條 船舶所有情況及佈置狀況,經驗船機構檢查認為均符合本章規定已適於載運木材甲板貨物時,其夏期木材乾舷計算,除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船艛有效總長對乾舷之修減百分率應以附表八代替外,其他計算仍與第四章所規定者相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