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43條 法規: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三章 航行國際間船舶之乾舷 › 第五節 最小乾舷之釐定 第143條 船長未樠一○○公尺之船舶,於冬期中航行於第二百零六條所劃定之北大西洋任何水域內者,於其冬期乾舷上加以五十公釐,即得冬期北大西洋最小乾舷;船長超過一○○公尺者,其冬期乾舷即為其冬期北大西洋乾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