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航行國際間船舶之乾舷
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五節 最小乾舷之釐定
熱帶最小乾舷係自夏期乾舷上,依照每一公尺夏期吃水減去四十八分之一公尺即得,此乾舷之最小值與前條第二項之規定同。
冬期最小乾舷係自夏期乾舷上,依照每一公尺夏期吃水增加四十八分之一公尺即得。
船長未樠一○○公尺之船舶,於冬期中航行於第二百零六條所劃定之北大西洋任何水域內者,於其冬期乾舷上加以五十公釐,即得冬期北大西洋最小乾舷;船長超過一○○公尺者,其冬期乾舷即為其冬期北大西洋乾舷。
自夏期海水最小乾舷內減去依左式左式計算所得之公分數,即為單位密度之淡水最大乾舷。
△4○T△為船舶在海水中夏期載重線上時之排水量,其單位為公噸。
T為船舶在海水中夏期載重線上時,每公分之吃水噸數,其單位為每公分公噸。
如船舶在夏期載重線上之海水排水量不能確定時,前項淡水最小乾舷得依照夏期吃水每一公尺減去四十八分之一公尺求之。
△4○T△為船舶在海水中夏期載重線上時之排水量,其單位為公噸。
T為船舶在海水中夏期載重線上時,每公分之吃水噸數,其單位為每公分公噸。
如船舶在夏期載重線上之海水排水量不能確定時,前項淡水最小乾舷得依照夏期吃水每一公尺減去四十八分之一公尺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