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相關法規 船舶登記法母法 第二章 船舶登記簿冊 第6條 船舶登記簿應依次編列號數,記明於簿面,並於簿面及每頁騎縫處加蓋航政主管機關騎縫章,簿面之裏面記明其頁數,均由主辦人員簽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