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法規: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相關法規 船舶登記法母法 第四章 登記程序 第28條 建造中船舶為抵押權登記時,應記載於特別登記簿。前項抵押權,設定登記,如不在船籍港辦理時,則辦理此項登記之建造地航政機關,應於辦理後將特別登記簿謄本抄送船籍港航政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