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法 第2條 法規:船舶登記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相關法規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船舶登記,以船籍港航政機關為主管機關。但建造中船舶之抵押權登記,以建造地航政機關為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