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324條 法規:船舶設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九編 其他設備 第324條 船上缺氧之工作處所應備有測量氧氣之偵測器。船舶裝載物有散發有毒或易燃氣體之虞者,應備有偵測該等氣體含量之偵測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