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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船舶為執行救助遭遇海難船舶、搭救遇難人員或因不可抗力之原因而變更其航程,致該船無法符合本規則規定應備之設備時,航政機關得寬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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