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1條液化氣體船不論其噸位,其防火與滅火除左列部分外,應適用有關規則對易燃液體船之規定:一、有關消防人員裝具,應依本節第八十八…
- 第83條空間可能存有可燃揮發氣體者,除第二章第七節及第四章另有規定外,應將所有之引火源除去。
- 第84條液化氣體船不論其噸位,其消防泵、主消防水管、龍頭及水龍帶仍應適用有關規則對貨船之一般規定。但左列部分不在此限:一、當消防…
- 第85條液化氣體船載運可燃或有毒或兩者兼具之貨物者,應裝置供冷卻、防火與保護船員之水霧系統,該系統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其防護之範…
- 第86條(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液化氣體船載運可燃貨物者,應裝置固定化學乾粉系統,以撲滅貨物區域甲板上…
- 第87條圍蔽空間可能有可燃液體或氣體洩漏,通常並需進入者,如貨物壓縮機與貨泵室,應裝設固定裝置,以撲滅該空間之火災,並應能將該發…
- 第88條(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液化氣體船載運可燃貨物者,應備有核定型之消防人員裝具,其數量如表十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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