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第3條 法規: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3條 本標準依船舶航行之航線、種類、大小分為下列四種:一、國際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一規定配置。二、國內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二規定配置。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三規定配置。四、特種用途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四規定配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