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法規:海運承攬運送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附則 第19條 本法及本規則有關海運承攬運送業及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分公司之籌設許可及廢止、許可證之核發、換發及註銷、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及處罰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航政機關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