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第121條 法規:海商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六章 共同海損 第121條 共同海損之計算,由全體關係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得提付仲裁或請求法院裁判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