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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144條

航行國際航線之客船及航行外海航線其航程需時滿十四日之客船,應於離港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集合乘客,由船長指揮各級船員指導乘客演練救生、消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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