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 第84條 法規:客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乘客定額 第84條 航行外海航線之客船,航程需時滿四十八小時者,其乘客定額除應按附表五乘客定額計算表予以審定外,並應使每一乘客至少有零點一八平方公尺之散步處所,散步甲板面積少於此數時,除有特殊理由外,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應核減其乘客定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