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52條 法規:引水人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附則 第52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第三十二條,自發布日起六個月後施行;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六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自發布日起一年後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