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五章 附則 條文:第52條(共 1 條) 法規:引水人管理規則全文 第52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第三十二條,自發布日起六個月後施行;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六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自發布日起一年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