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40條 法規:引水人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引水人執業之監督 第40條 航政機關因業務需要得辦理引水人領航業務查核,引水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航政機關得會同引水人辦事處辦理引水人年度督導考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