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47條 法規: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設備 › 第三節 舵機、錨機及繫泊設備 第47條 小船應具備足夠能力之繫泊及起錨設備。包括繫泊用纜繩、錨、錨鏈或錨索。前項小船用錨、錨鏈或錨索之規格及數量應符合小船設備基準表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