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34條 法規: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電機 第34條 電機設備之絕緣電阻數值不得低於下列規定:一、旋轉電機設備之絕緣電阻數值為一百萬歐姆,其最小試驗電壓不得低於二倍額定電壓。二、電路之絕緣電阻數值為零點一百萬歐姆。三、配電盤之絕緣電阻數值為一百萬歐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