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8條 法規:簡易人壽保險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8條 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