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政儲金匯兌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按季公布下列重要財務業務資訊: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管理資訊。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二)投資損失準備提列政策。
(三)特殊記載事項。
四、獲利能力。
(一)資產報酬率。
(二)淨值報酬率。
(三)純益率。
五、流動性: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六、市場風險敏感性。
(一)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二)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