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6條 中華郵政公司買賣各類債券及票券,應就交易控管程序及原則、授權額度、執行風險單位及控管風險單位訂定相關內部作業程序,報經董事會核准後施行。前項執行風險單位及控管風險單位應分別獨立設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