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10條 中華郵政公司持有之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於年度終了決算時,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評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