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60條 法規:郵件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六章 郵件查詢及補償 第60條 掛號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但國際快捷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逾前項查詢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提供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