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處理規則 第39條 法規:郵件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四章 郵件之交寄 第39條 郵局認為郵件內裝有禁寄之文件或物品,或夾寄他人郵件者,得請寄件人或收件人當面拆驗,拒絕拆驗者,不予遞送。拆驗時,其查閱不得逾越必要範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