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218條 法規: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四章 號誌 › 第五節 號誌控制方法 第218條 交通調整控制方法,係以偵測器蒐集直行與轉向交通量,及行車速率等交通資料,以計算出最佳之控制計畫,使號誌控制能即時反應交通變化,達到交岔路口之通行流量最大、延誤與停止次數最少之目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