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地名、路名、高(快)速公路方向指示標字,用以指示行車車道可通往之地點、道路之方向。
設於路段中或路口將近之處。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標字之前方應標繪箭頭以指示方向。
本標字圖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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