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5條 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五章 慢車 第115條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不得行駛道路。前項之證照,駕駛人應隨身攜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