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第30條 法規: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四章 營運與管理 第30條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每年應辦理社員合作教育講習,並應將辦理成果陳報合作社主管機關。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應派員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之分區合作教育講習,參加講習人員所需之交通費、膳雜費等應由合作社經費支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