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第22條 法規: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四章 營運與管理 第22條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辦理請領牌照應檢附合作社理事會審查同意社員入社會議紀錄。公路主管機關廢止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註)銷車輛牌照,應通知合作社及合作社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