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三章 社員 第13條 申請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應具下列資格:一、設籍組織區域內。二、領有當地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經查證已考取執業登記證尚未領證者。三、持有有效職業駕駛執照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