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法規: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2條 為配合建立全民防衛動員體系,因應動員準備階段及動員實施階段任務需要,相關車輛及人員應依本辦法編管及運用(以下簡稱編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