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編用辦法 第20條 法規:車輛編用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本法規已於 2022-01-0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七章 獎懲 第20條 編用各型車輛之所有人、駕駛人,對配合車輛編用工作具有顯著績效者,得由主管機關給予適當獎勵。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