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核發公路挖掘許可或設施物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第5條 法規:交通部核發公路挖掘許可或設施物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5條 公路管理機關受理公路挖掘或設置設施物申請許可案件,經審核並予核可者,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許可費,屆期未繳納者,不予受理。但緊急搶修者,得於事後補正申請程序,並依第三條第二項所訂計算基準繳交許可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