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31條 法規: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三章 修建 第31條 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之修建工程,如公路規劃標準低於都市計畫標準時,應依都市計畫標準一次辦理;如都市計畫標準低於公路規劃標準時,得循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或將公路改經市區外圍興建繞道路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