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 第78條 法規:公路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78條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處罰之。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依本法所為汽車、電車牌照之吊扣或吊銷處分,不因處分後該汽車或電車所有權移轉、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